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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干部和城乡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3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开发区、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普法办公室: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201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现将2012年度全市干部和城乡居民学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重点对象

2012年全市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三、学习重点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创新社会管理知识,重点掌握突发事件应对法、人民调解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信访条例、专利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务员要认真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掌握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保密法、禁毒法等方面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掌握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青少年要重点学习掌握宪法、民法、刑法、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犯罪等法律常识,使其成为懂法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城市居民要重点学习宪法、婚姻家庭、物权法、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共同创建和谐美好的家园;农村“两委”成员及村民重点学习掌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城务工人员要学好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能力,为城市建设发挥自己的力量。

各类普法对象都要学好宪法和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年度和阶段学法计划,科学安排,认真实施。要创新形式,学用结合,采取法制讲座、法治论坛、演讲比赛、网络教育、手机短信等形式与普法考试考核等制度相结合,提高学法效果。要做到人员、教材、内容、时间四落实。市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于11月份组织年度普法考试。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履行职责所需法律知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大力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教育,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大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加强对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素质和能力。

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制讲师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实际效果。

大力加强农民特别是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两委”干部学法档案,使“两委”干部成为村民学法用法的榜样;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措施,做好农民工的普法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和引导农民工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大力加强城市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运用讲案学法、送法入户、法律夜校、法制讲座、学法论坛等有效形式,提高城市居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城市居民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和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五、保障措施

加强督查指导,搞好考核验收。各级普法办和各部门、单位分管处室要及时掌握情况,监督指导学法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学法工作落到实处。市普法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学法情况组织抽查和通报,结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总结表彰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和个人。



附件:《济南市2012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学法配档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济南市2012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干部学法配档表


































































时间

学习内容

重点掌握内容

思考题

3月

1.宪法

2.突发事件应对法

3.行政复议法



 

1.宪法的起源和主要特征

2.公共应急管理的运行机制

3.行政复议的主体

1.如何理解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2.如何完善在应急管理过程中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3.行政复议主体有哪些

4月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安全生产法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成及基本特征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主要特征

3.安全生产违法责任追究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2.征收拆迁与协议拆迁在法律性质上的区别

3.安全生产违法责任主体有哪些



 

5月

1.人民调解法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环境保护法





 

1.纠纷化解制度的基本要求

2.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3.环境行政责任

 

1.目前我国有哪些预防和化解社会纠纷的制度

2.论述消费者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

3.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形式几种

6月

1.刑法

2.行政强制法

3.国家赔偿法



 

1.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2.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

3.行政赔偿程序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的含义

2.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3.国家赔偿责任在当前法制环境中如何更好地实现

7月

1.公司法

2.保密法

3.劳动法

 

1.公司的设立与程序

2.国家秘密的范围、密级

3.企业的用工模式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2.国家秘密的范围是哪些

3.标准用工的特点是什么

 

8月

1.信访条例

2.社会保险法

3.禁毒法





 

1.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与责任

2.基本医疗保险

3.毒品管制



 

1.论述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的三个层面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政府补贴的几种情况

3.国家对哪些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

9月

1.公务员法

2.合同法

3.专利法

 

1.公务员职务的取得

2.合同的成立

3.专利客体

 

1.公务员任职的积极条件

2.在有效合同中,债权人的权利

3.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客体

10月

1.行政处罚法

2.物权法

3.食品安全法





 

1.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2.用益物权

3.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的处罚形式有哪些

2.用益物权的含义、种类

3.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有哪些

 

备注

1.各类普法对象都要学好年内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职工作学好专业法。

2.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和考试安排:3月-10月为单位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时间;11月组织普法统一考试。

3.主要参考书目:《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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