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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第37期)
发布日期:2012-12-25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三十七期



(总第580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4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法治山东建设



 



——省暨济南市隆重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今年124日是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纪念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123日下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济南电视台在英雄山北广场隆重举行以“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省暨济南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出席活动并做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承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省政协副主席栗甲,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程辉,市委副书记雷杰,省司法厅副厅长冯军,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副市长齐建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鲁生,市中区委书记孟庆斌,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毛华铭,济南广播电视台台长张锋,市中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勤光参加活动。



才利民在讲话中强调,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要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落实依法治省规划,以法治县(市、区)创建为重点,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基础,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法治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做出更大贡献。



活动以法律法规宣传图片展览、宣传资料派发、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重点宣传了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的论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纲要相关内容。



出席活动的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赠送了普法书籍并向法制宣传志愿团授旗,志愿者代表进行了发言。济南市30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市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团的志愿者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此次活动共派发《社区居民学法用法读本》、《宪法》知识单行本、《法律援助简介》、《办理公证业务须知》、《148工作简介》以及“12·4”法制宣传日挂图等普法书籍、法制宣传资料3万余份,现场接受广大群众的各种法律法规及疑难问题咨询750余人次。



 



       (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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