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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第36期)
发布日期:2012-11-28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三十六期



(总第579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9



 



济南监狱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



服务法治济南建设大局



 



为全面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建设法治济南,济南监狱认真践行“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总体要求,积极服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工作力度,截止目前,开展警示教育800多场,受教育人数达84000多人,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济南建设。



一、成立警示教育基地,服务法治济南建设大局



20069月,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市财政局、济南监狱七部门联合下文,在济南监狱建立市干部警示教育基地。20075月,警示教育基地揭牌落成。20115月、201210月,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山东省政协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分别在济南监狱挂牌成立。济南监狱坚持服务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的“三服务”工作原则,深入推进具有省会特色的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先后与济南钢铁集团公司、槐荫区检察院、天桥区委、济阳县委、济南市园林局、章丘市法院、山东省建行济南营业部等单位签订了反腐倡廉共建协议,努力实现“服务社会,促进和谐,良性联动,推动发展”的警示教育“大联动”工作目标,为更好地服务法治济南建设赋予了新的内涵。20109月,济南监狱警示教育基地被市纪委、市监察局确定为“济南市廉政示范点”。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坚持反腐倡廉工作重心,立足于实现最大社会实效,在基地建设中,健全“五项制度”、做到“两个坚持”、实现“四个固定”。“五项制度”: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民警工作制度,专门培训了6名女民警担任讲解员,4名男民警负责接待服务工作,明确责任民警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民警的接待服务工作;建立演讲管理制度,规范演讲言行和发言内容;建立单位接受警示教育须知制度,使各单位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了解监狱各项规定,从而做到了受教育人员在特定环境条件下,面对特殊人群,按照特别的规定,参与警示教育活动;建立新闻媒体采访制度,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每次开展警示教育前,向接受警示教育单位发放《济南监狱警示教育工作反馈意见表》,及时了解每次教育的效果、意见和建议,便于改进和提高警示教育工作。“两个坚持”:坚持对警示教育场次、人员等情况登记建帐,便于监狱回访和上级机关统计、分析,全面掌握和了解干部队伍接受警示教育情况;坚持让受警示教育单位留言并备案,便于了解教育效果。“四个固定”固定责任民警,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教育过程中的讲解工作;固定忏悔演讲人员,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职业,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部分入监前是党员领导干部,现在积极改造、愿意进行“现身说法”的人员进行忏悔演讲;固定参观路线,让受教育者参观监狱劳动、生活、学习的典型场所;固定教育内容,编写审定民警解说词、忏悔人员演讲稿,制作警示教育专题录像片。



三、丰富教育内容,注重教育效果



着眼于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全方位、多角度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实现教育内容全面化。划分“三大类型”受教育群体。针对接受教育对象的职业和身份不同,分成党政军群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三类,并有针对性地选择有相应经历的人员进行忏悔演讲,同时不断调整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的感染力。加强“三大现场”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软硬并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跃升”的思路,加大劳动改造现场、教育改造现场、生活管理现场建设,加大监狱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向社会展现了监狱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两大系列”教育。开展三大现场教育,让受教育人员到劳动改造现场、教育改造现场、生活管理现场接受直观的现场教育,使其通过亲身感受,切实体会到法律的严肃性;开展忏悔演讲教育,根据受教育群体的类型,挑选不同类型忏悔演讲人员进行演讲。



四、触动心灵深处,增强社会实效



警戒森严的大门、威武持枪的武警、高高布满电网的狱墙、一道又一道的警戒线,使受教育者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威严性。受教者看到曾经熟悉的面孔,听到他们结合自己犯罪谈危害,通过忏悔发言人员对比个人经济、政治、荣誉、自由、家庭、亲情、友情等七笔帐,引起了受教干部强烈反响,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了深刻的教训,使他们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使每一名受教者的心灵都受到强烈的震撼。



(济南监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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