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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第35期)
发布日期:2012-11-14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三十五期



(总第578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



 



市普法办、市司法局五项举措



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市普法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以创建全国法治城市为目标,坚持法治创建龙头工程,突出抓好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法律六进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积极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深入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调联动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等平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集中活动,为省会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入开展“迎十八大千村(居)万户普法行”主题活动



以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贴近农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以“迎十八大千村(居)万户普法行”为主题,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理顺关系、化解纠纷,围绕构建和谐社区,围绕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积极开展全方位、丰富多彩的迎十八大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全市农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促进农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全面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



以创建全国法治城市为目标,坚持法治创建为龙头工程,全面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建设法治济南。努力发挥好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建设法治济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当好参谋,搞好协调工作。制定规划,深入开展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在市区繁华地段、城市主干道两侧设置普法、法治创建公益宣传道旗、标牌,组织开展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积极筹备召开法治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



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制度,以“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年内,每县(市)区分别建成12个示范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建成一定数量的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充分体自身特色和济南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法治文化剧目作品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评选活动、汇编戏曲普法作品集,迎接明年法治文化成果的集中展示。



五、切实加大工作协调和宣传力度



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司法部、省厅领导的关注、重视和支持,牢固树立“大普法”、“大创建”、“大协调”理念,充分发挥创建法治城市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两个组织平台”和33个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落实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职能,努力形成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创建的“大联动”、“大合唱”。充分利用普法网站、信息简报、新闻网络媒体和各种普法阵地,加大对法治创建成果、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对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创建的关注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形成法治济南建设的浓重氛围,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市普法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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